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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博之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濉溪博之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之雅公司”)于20211229成立,注册地位于濉溪县濉溪镇闸河东路建投大厦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图文设计制作;打字复印;纸制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职工疗休养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柜台、摊位出租;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职位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技术证书和学历证书(厨师、面点工、切配工、洗消保洁工等专业技能岗条件优越者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业绩突出。

3、身心健康,服从分配,具有胜任工作的能力。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章违规,受到开除公职辞退、解聘或其他处分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未毕业的学生;

(4)其他不适合从事报考岗位工作要求的。

(二)招聘职位

1、职业经理人1名(负责食堂运营企划、进行食品安全监管、保证学生餐营养均衡,工作地点濉溪城区)。

2、食堂经理3名(濉溪二实小1名、四铺中心校1名、临涣中心校1名)。

3、办公室文员2名(工作地点濉溪城区)。

4、行政专员3名(濉溪二实小1名、四铺中心校1名、临涣中心校1名)。

5、现金会计1名(工作地点濉溪城区)。

6、仓管3名(濉溪二实小1名、四铺中心校1名、临涣中心校1名)。

7、采购员2名(工作地点濉溪城区)。

8、厨师长1名(工作地点濉溪二实小)。

9、厨师8名(濉溪二实小4名、四铺中心校2名、临涣中心校2名)。

10面点工8濉溪二实小4名、四铺中心校2名、临涣中心校2名)。

11切配工9濉溪二实小5名、四铺中心校2名、临涣中心校2名)。

12、洗消保洁工9名濉溪二实小5名、四铺中心校2名、临涣中心校2名)。

【备注】:主管会计1名由集团委派。以上食堂工作人员可在学校提供食宿。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开始时间2022131日,结束时间以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线上邮件报名(点击最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和承诺书)

3、报名投递信箱:sxjtrsb@163.com

4、咨询电话:0561-6091316 18505619990(周一到周五8:30-17:30)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供以下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濉溪博之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上传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身份证、任职文件、工作经历证明、相关工作业绩报告(含相关荣誉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本人健康证明、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由濉溪建投集团人事部与博之雅餐饮管理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入初选环节。

初选

    比选领导小组在综合分析报考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专业成就、参加工作以来获奖等情况的基础上,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进行初选,经充分酝酿,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比例时,相应核减比选职位数。

六、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岗位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需求职位数进行录取。

七、研究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推荐人选,报集团党/董事会研究决定。

八、公示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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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义模板_副本(5)-(6)_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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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濉溪博之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濉溪博之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十一日

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附件2:诚信承诺书

创建时间:2022-01-30